答: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招用应该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就业。
2、义务教育法对实施义务教育所需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是如何规定的?
答:实施义务教育所需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筹措,予以保证。
3、义务教育法对国家用于义务教育的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答:国家用于义务教育的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
4、义务教育法对经济困难地区实施义务教育的经费有何特殊规定?
答:国家对经济困难地区实施义务教育的经费,予以补助。
5、义务教育法对各种社会力量以及个人自愿捐资助学是如何规定的?
答:国家鼓励各种社会力量以及个人自愿捐资助学。
6、义务教育法在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主体责任是如何规定的?
答: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7、义务教育法在义务教育入学年龄上是如何规定的?
答: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
8、义务教育法在语言文字方面对学校是如何规定的?
答:学校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可以用少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教学。
9、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共几个阶段?都是什么?
答:义务教育可以分为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两个阶段。在普及初等教育的基础上普及初级中等教育。
10、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学制是由谁确定?
答:由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制定。
1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定,教师有哪些情形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处理?
答:(1)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2)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3)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12、义务教育法规定由谁确定义务教育的教学制度、教学内容、课程设置,审订教科书?
答: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
13、义务教育法规定确定义务教育的教学制度、教学内容、课程设置及审订教科书的根据?
答:应当根据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和儿童、少年身心发展的状况,确定义务教育的教学制度、教学内容、课程设置,审订教科书。
14、义务教育法规定由哪一级政府合理设置小学、初级中等学校,使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答: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15、义务教育法规定由谁为盲、聋哑和弱智的儿童、少年举办特殊教育学校(班)?
答:地方各级人民政府。http://gz.zgjsks.com/